郴州惠策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HOTLINE:

0735-2267323

成功案例
联系我们

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涌泉街道五岭大道七星花园五栋1401房

530961181@qq.com

0735-2267323

18975521360

政策法规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时间:2022-06-27 11:04:15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

为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促进创业创新,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 教育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 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2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城市公交站场 道路客运站场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产品批发市场 农贸市场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 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6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中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二、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相关税款,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2年1月29日


【返回列表页】
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涌泉街道五岭大道七星花园五栋1401房    电话:0735-2267323    
Copyright © 2019-2020 郴州惠策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ICP备案编号:湘ICP备202001886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