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惠策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HOTLINE:

0735-2267323

成功案例
联系我们

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涌泉街道五岭大道七星花园五栋1401房

530961181@qq.com

0735-2267323

18975521360

税务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税务常识

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间:2020-09-22 16:45:29

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6〕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保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平稳运行,现将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抵扣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

  二、本通知自2016年8月1日起执行,停止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返回列表页】
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涌泉街道五岭大道七星花园五栋1401房    电话:0735-2267323    
Copyright © 2019-2020 郴州惠策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ICP备案编号:湘ICP备2020018865号-1